高雄市太極拳協會 幹事部辦事細則
一、本辦事細則依據高雄市太極拳協會組織章程第二十三條條文規定訂定之。
二、本幹事部設總幹事一人秉承理事長之命綜理下列諸事:
1.有關本會會務拓展計劃之擬定與執行。
2.處理本會各項行政事務。
3.執行理、監事會議決議事項及理事長臨時交辦事項。
4.分配督導及協調幹事部各組工作。
5.協辦各委員會及訓練班辦理各有關事項。
6.其他有關本部臨時發生重要事項。
三、總幹事下設副總幹事若干人及管理訓練、活動比賽、文宣公關、財務、總務、秘書等組。分設組長一人及幹事若干人,其人選由理事長自會員中遴選,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之。
四、副總幹事秉總幹事之命協助總幹事處理本幹事部各項有關業務。
五、管理訓練組之任務如下:
1.擬定並執行太極拳、推手、散手、劍、刀、桿等訓練計畫及開班事宜。
2.處理教練委員會及太極拳訓練班交辦之各項行政支援事項。
3.掌理本會會員會籍、會員通訊錄及會員手冊之整理、編輯與出版。
4.總幹事臨時交辦事項。
5.其他有關管理訓練應行承辦之各項業務。
六、活動比賽組之任務如下:
1.擬訂並推行各種會內、外競賽工作計劃。
2.擬訂並推行各種會內、外觀摩會計劃工作。
3.舉辦有關會內、外聯誼活動(郊遊、旅行、康樂等)。
4.籌備每年年會之各項活動。
5.處理評審委員會、裁判委員會及競賽委員會各項行政支援工作。
6.總幹事臨時交辦事項。
7.其他有關活動比賽應行承辦之各項業務。
七、文宣公關組之任務如下:
1.擬訂並執行招生簡章海報、新聞及廣播稿等各項文宣工作。
2.處理太極拳學術研究會及宣傳委員會各項行政支援工作。
3.整理各種工作報告及演講記錄。
4.擔任各項會議紀錄。
5.有關本會之活動、計畫及對外報導及介紹工作。
6.處理選訓委員會各項行政支援計劃。
7.有關本會及全體會員情誼之聯絡協調溝通與聯繫。
8.有關本會與各有關機關團體及新聞單位之主動聯繫與協調,以便建立良好關係提高本會聲譽。
9.總幹事臨時交辦事項。
10.其他有關公共關係應行承辦之各項業務。
八、財務組之任務如下:
1.處理財務委員會各項行政支援工作。
2.協調各組編列年度工作計劃及經費預算。
3.掌理經費收入及支出。
4.整理收支帳目並按時公佈。
5.財經之擘劃與籌措(配合財務委員會工作)。
6.保管本會經費及其他有關財務事項。
7.總幹事臨時交辦事項。
九、總務組之任務如下:
1.掌理文書及文件保管事項。
2.擬撰文稿。
3.掌管本會印信及文件收發。
4.整理、登記、維護本會財產及各項庶務事項。
5.繕寫本會各種聘書及結業證書。
6.記載本會工作日誌及大事記。
7.辦理新會員入會報名工作及會場佈置。
8.總幹事臨時交辦事項。
9.其他有關總務工作事項。
十、秘書組工作任務:
1.信件之處理。
2.會務工作之整理與記載。
3.會務報告之整理與資料收集。
4.協助總幹事及支援各組業務。
5.其他交辦業務。
十一、本幹事部每月最後一個星期日上午九時在本會館會議室舉行會議一次,計劃工作之推行及檢討,必要時召集臨時會議。
十二、本會幹事部辦公處設於會址之所在地。
十三、本幹事部各組負責人及全體幹事在總幹事領導下通力合作,共同完成本幹事部各項工作任務。
十四、本幹事部辦事細則經理事會審查核定後公佈實施,如有未盡事宜由理事會修訂之。